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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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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10月1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8

第四部分 附件 21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2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我院的基本职能有:一是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二是负责办理向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和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行政申诉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三是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四是对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30件47人,批捕26件3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8件98人,起诉60件92人。二是持续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在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无罪不受刑事追究、有罪受到公正惩罚。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1件,纠正漏捕1人,漏诉4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审判活动违法1件,提前介入14次;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0件,监外执行活动违法2件,提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8份。三是逐步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短板。受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执行监督案件7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深入推进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件,立案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四是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办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3件3人;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件3人、起诉1件1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未成年人犯罪1件1人、不批捕1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封存犯罪记录2条。

二、构设置

我院由5个部门组成,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96.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198.2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51万元,增长4.2%。主要变动原因是案件办理数量增加,导致办案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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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9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8.3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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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6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23万元,占77.78%;项目支出224.23万元,占22.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片3.png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6.5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51万元,增长4.2%。主要变动原因是案件办理数量增加,导致办案费用增加。

图片4.png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0.63万元,增长6.2%。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增加。

图片5.png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58.39万元,占85.78%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88万元,占5.33%卫生健康支出14.45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53.74万元,占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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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67.46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决算为65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4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14.4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支出5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7.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0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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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4万元,增长18.18%。主要原因是办理案件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车辆维修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都是警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7.46万元,比2019年增加657.68万元,增长16.69%。主要原因是案件办理增加导致的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工作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马边检察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主要是用于案件办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检察办案运行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资金使用均按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使用,整体绩效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基本达到,提高了办案效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办案运转经费项目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检察办案运转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办案经费充足,提高了办案效率。未发现存在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检察办案运转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加强刑事案件、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通过办理案件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强化对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批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3.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逐步形成全民保护公共环境的氛围。

4.加强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按照法律规定接收控告申诉及司法救助案件等。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办理,有效利用案件办理资金,多次下乡寻找案件线索,办理案件,并积极与需要司法救助的对象沟通。通过办理案件,有效打击了刑事犯罪,震慑了犯罪分子,保护了群众的合理权益;通过宣传,提高了普通群众的法治意识,预防犯罪取得一定效果;走进校园开展宣传,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方面的案件办理,积极寻找案件线索,保障公共权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支出符合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案件,支出费用

支出100%相符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目完成时效、资金到位时效、支出时效

项目及时开展,资金按时到位,支出及时。

资金按时到位,项目及时开展,支出及时。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经费标准落实保障

按照标准落实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

稳步提升

群众法律意识逐步提升

满意度指标

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法干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率90%以上

满意率90%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院由5个部门组成,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二)机构职能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我院的基本职能有:一是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二是负责办理向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和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行政申诉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三是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四是对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三)人员概况

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7名,实有干警26人;工勤编制2名,实有工勤人员0人;聘用制书记员7人,临聘人员3人。人员分三类:员额制检察官10人,检察辅助人员12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为787.44万元,其它收入0元,年初结转结余126.7万元。

(四)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县检察院基本支出543.23万元,项目支出224.2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29.05万元。基本支主要用于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或检察事业发展,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院严格按照预决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预算编制准确,严格控制支出,及时跟进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违规情况。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院认真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履行法定职责,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对反馈评价结果中存在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整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防止出现同类问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良好。

(五)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经费支出进度不够。

(六)改进建议

加快支出进度。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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