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我院的基本职能有:一是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二是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三是依法对执行机关的刑罚执行活动和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四是对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五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地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依法进行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1个,行政单位1个。内设机构 10 个,人员编制数30人(其中政法编制数28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人数25人(不含转录到监察委3人,原因是3人的其它关系已转录到监察委,只有工资在本单位发放。),全院共计车辆5台。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人员有变动,有新进人员5人,调出人员5人(含转录到监察委3人,实际工资在本院发放),1名工勤人员退休。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产业发展。依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类犯罪,批捕3件3人,起诉1件1人,成功办理张某明虚开570余万增值税发票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从快打击破坏重点工程建设类犯罪,快捕快诉民主乡“苏民路”工地因个人纠纷非法阻工犯罪嫌疑人5名。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挂联“中阳”天然气公司,积极参与“挂图作战”东风林场至苏坝大桥建设工程。
(二)下足绣花扶贫功夫,助力脱贫攻坚。派出“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队员1名,县脱贫攻坚督查组成员1名;加大定点联系村帮扶力度,协助解决各类问题60余个,自主研发“检察扶贫”手机APP信息管理系统,增强联户帮扶工作实效。依法严厉惩治扶贫领域刑事犯罪6件6人,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2件2人;对袁家溪乡扰乱乡、村办公秩序、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的马佧某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形成强烈震慑。与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关于加强脱贫攻坚领域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开展司法救助7人,发放救助金3.5万元。
(三)强化生态环境检察,守护青山绿水。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起诉4件7人。开展“马边环境检察特色宣传活动”,搜集整理我县境内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并编制彝汉双语宣传画册和光碟,深入全县123个村(社区)开展宣传,发放宣传画册10000份,光碟300张,现场答惑解疑6000余人次。开展绿色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收集涉环境公益诉讼线索13件,立案办理8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积极探索涉林公益诉讼案件林木异地集中修复机制。
(四)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39件7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4件91人,依法批准逮捕31件55人;提起公诉50件69人。其中,批捕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犯罪16件31人,起诉13件19人;积极开展禁毒防艾专项工作,批捕毒品犯罪8件13人,起诉5件7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9件24人,起诉7件15人,其中,以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1件3人。
(五)着力加强法律监督检察职能。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2件,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成功办理刑事抗诉案件1件2人。深入开展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8件,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立案4件,成功办理2件。积极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件,支持起诉案件2件。
(六)持续深化公益诉讼重点工作。主动加强与各方面沟通协调,强化内外部协作,充分利用我县“微政务”平台,收集整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立案审查1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督促开展校园周边小摊贩整治专项行动,“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以法治之力为疫苗安全加一把‘锁’”专项监督活动,消除全县人民对“问题疫苗”的担忧。
(七)积极开展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始终聚焦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4名检察官提前介入孙某某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2人,起诉1件1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派出法制副校长10人,进校开展法制讲座16次。一名检察官获评“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县检察院年初预算收入总额6159345元,其中基本支出5038745元,项目支出1120600元。调整预算总额8351284.81元,其中基本支出6520684.81元,项目支出1716683.77元。调整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奖金等经费支出;二是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三是增加了中央转移支付办案款和装备款等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或检察事业发展,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8351284.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56284.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5000元。基本支出6520684.81元元,项目支出1716683.77元,年终结转结余1499995.19元。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县检察院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为8351284.81元,年终实际收入为8351284.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8351284.81元(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56284.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295000元。)。
(2)县检察院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为8237368.58元,年终实际支出为8237368.58元,实际等于预算支出,不存在超预算支出。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8351284.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56284.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295000元。无其它收入。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8237368.58元,其中基本支出6520684.81元,项目支出1716683.77元,年终结转结余1499995.19元。基本支出拨款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78%,项目支出拨款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22%。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为327432元,公务接待为107000元,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20000元。与年初预算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有所下降。
(2)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实际支出为0元。
(3)对我院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我院支出情况较大主要存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装备采购、办案支出等方面。
4.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无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351284.81元,无其它收入。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拨款6520684.81元,项目支出拨款1716683.77元;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8237368.58元,其中基本支出6520684.81元,项目支出1716683.77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产生的办公费等相关费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检察办案费用支出、装备采购支出、网络维护支出,涉案保管室建设、系统建设等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2017年年末结转、结余为1361078.96元,2018年年初调整结转、结余25000元,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为1386087.96元,末结转、结余为1499995.19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为1499995.19元。项目经费的结转、结余包括以下项目:2018年的中央转移支付装备款、2018年的中央转移支付办案款、基层院办案经费补助等经费。
2.结余结转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
主要因为在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间晚,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支付,且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结转、结余在年末结转、结余占比重高达70%以上,所以到致了结余结转规模较大。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1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2.0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12.06万元,主要为预防犯罪工作经费项目、检察院网络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精准扶贫工作经费、密码设备管理设备经费、公益诉讼经费、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工作经费项目等项目支出。
(五)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无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马边县检察院2018年资产总计8770389.79元,上年度资产总计7720460.35元,本年固定资产为6321138.58元,无资产453800元,上年度固定资产为5462725.58元,2018固定资产增加是因为办公楼装修,导致房屋价值增加,还有涉密机房搬迁及电子检会委建设项目增加资产。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二)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三)对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注: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可参考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见软件查询模板)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附后)。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2.固定资产成新率,反映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固定资产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