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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倒逼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截至2017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1901701件案件程序性信息、128759条重要案件信息、817841份法律文书,接受65646件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有效发挥了深化检务公开的龙头作用。”在今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联合10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组织开展的“看得见的正义”两会网络访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就“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主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2014年10月1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上线运行,包括案件流程、办案结果、法律文书、办事渠道等在内的案件信息都在这一平台上公布,实现了案件信息公开的全覆盖。“足不出户,轻点鼠标,用户就可以在互联网上查看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办理相关事项的预约申请。”董桂文表示。

案件信息公开成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客观上也便利了人民群众和律师行使相关诉讼权利。“律师和当事人家属越来越多地使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平台查询案件进展信息,预约辩护与代理相关事项。这就实现了案件信息从被动查询到主动推送、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的转变,助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董桂文说。

“随着办案信息实时公开和法律文书发布,办案人员就要考虑检察工作是否能经得起晒,是否经得起社会检验。”董桂文向记者介绍,较之以往,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及时结案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办案质量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规范司法办案行为的倒逼作用凸显。

不止于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龙头作用,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机关内部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等职能的机构,在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司法办案、推进司法公开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4年1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部署运行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四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信息在检察史上第一次实现互联互通。除个别特殊案件外,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均在系统上运行,实现了办案方式上的革命性转变。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要求所有案件严格按照预设的节点进行办理,使司法办案过程可视、可控、可查,把司法规范的‘软要求’变成网络运行的 ‘硬制约’,有效实现了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实时、动态监督管理。”董桂文表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了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管理、动态监督。

董桂文介绍,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全程管理、动态监督之外,各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还通过加强收送案审查,严格案件进出口管理,防止不合格案件出入检察诉讼环节,对纳入流程管理的案件,加强对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的实时监控,提前预警,杜绝超期,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总之,案件在检察机关走到哪个节点,流程监控就延伸到哪里。案件管理部门通过采取口头提示、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把监督制约落实到案件运行的各个环节,促进司法办案行为更加规范化。”董桂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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